为加强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深入推进“事要解决”,遂宁市信访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推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关于印发四川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信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坚持“谁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分配事宜,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二是把握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对诉求不合理或要求过高的、属于普遍性问题需政策进行解决,以及能利用现有政策和疏导教育解决的,严禁使用专项资金,使专项资金用之有度、用之有效,防止出现使用偏差。
三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按照比例要求,积极落实好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全力实现“案结事了”。紧紧扣住“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开展工作,做到不符合使用原则和范围的不用、案情未彻底搞清的不用、信访人未签字承诺息诉息访的不用,切实做到结案一件、销号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