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根据国家、省信访局要求,市群众接待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直有关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停止接待来访群众期间,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广泛做好公告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网络、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方式表达诉求。
(二)发挥好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特别是对有关疫情方面的信访投诉,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即收即办。同时,强化群众来信、来电受理办理,对涉及疫情内容的来电、来信,及时交办,并告知来电、来信人受理情况,及时回复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结的及时告知来电、来信人,防止其重复信访。
(三)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与疫情有关的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建立了信息"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全市涉及疫情的信访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按程序转送相关辖区或责任部门处理。
(四)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质效,在受理环节上把好"三关"(登记关、受理审查关、受理告知关),录入环节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应录尽录、确保录入内容完整、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办理环节坚持"三个必须"(必须实体公正、必须依据充分、必须工作扎实),努力以办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推动信访事项从"办结"提升到"办好"。
(五)统筹安排好全年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紧紧围绕今年全市信访系统"积案难案化解攻坚年"主题,谋划打造"四化"建设(接访场所标准化、信访业务规范化、信访队伍专业化、信访平台信息化),建立"四项机制"(多元化解、核查评析、督查通报、责任查究),解决"三大难题"(信访秩序乱象、信访办理层层"空转"、重复越级访居高不下),从而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