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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信访问题重点镇乡(街道)管理办法(试行) -亚博888

来源:遂宁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2-18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第一条 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压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全面落实镇乡(街道访工作责任,实现信访事项办理规范、群众权益维护有效、突发事件应对有力、信访生态持续向好、基层治理更加有序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是:

(一)重点时期、敏感时段不发生进京上访。

(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场所不发生上访群众扰序滋事。

(三不发生因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大规模集访和恶性事件。

(四)群众到市集访、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人次逐年下降。

(五)初信初访按期受理率、办结率和回访核实率达到100%,转为重复信访的转化率控制在5%以内,全力推进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第三条信访问题镇乡街道管理的内容:

(一)落实基本责任情况。建立健全镇乡(街道)信访工作一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责和严肃问责等情况。

(二坚持基本制度情况。坚持信访工作会议制度、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和包案调处信访积案难案制度、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属地稳控等情况。

(三配备基本力量情况。各镇乡(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足配强信访干部队伍、落实岗位职责、持续抓好能力提升、开展常态化培训、实行轮岗交流等情况。

(四搞好基本保障情况。投入必要的物力和财力,规范信访接待场所、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落实重点时期进京赴省开展劝返工作保障等情况。

(五)办理基本业务情况。抓好本级初信初访案件的调处及时规范办理上级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等情况。

第四条  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信联会”面负责全市信访问题重点镇乡(街道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市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联办”具体组织实施。

(一确定建议名单。市信联办结合年度考核和执行重大信访保障任务,及时对各镇乡(街道落实信访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梳理和汇总,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乡(街道纳入信访问题重点镇乡(街道)管理建议名单:

1.  重点时期发生进京上访,无预警信息、劝返不力、发生 倒流现象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负面舆情的镇乡(街道

2.  一年内进京越级访批次、人次排全省前列且被省通报、约谈的镇乡街道,一年内进京越级上访 5 次以上的镇乡

3.  发生 5 人以上进京集体访、50 人以上赴省集体访、100 人以上到市集体访,无预警信息、劝返不力、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负面舆情的镇乡(街道

4.  发生重大信访事项被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或中省其他相关部门通报,或日常信访工作连续2 次以上被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或中省其他相关部门)通报的镇乡(街道

5.  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到市、赴省、进京处置劝返,致使上访群众在京和省、市级党政机关、重大活动地长时间滞留或影响公共秩序以及工作人员违反进京“两个一律”、“四个不准” 劝返纪律的镇乡(街道

6.  对突发性重大信访事件瞒报、漏报,贻误问题处理时机,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镇乡(街道 

7.  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群众越级访、集体访或围堵冲闯国家机关,有妨碍公务、阻碍交通、扰乱秩序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或者负面舆情的镇乡(街道

8.  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实体不公正,答复避重就轻,对信访案件化解不力,积案增幅较大,群众满意度差,多次被通报批评,相关案件被中省市实地督察的镇乡(街道)。

9.  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排名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明显靠后的镇乡(街道

10.  其他应当纳入信访问题重点镇乡(街道管理建议名单的情形。

(二纳入信访问题重点镇乡(街道管理对象。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对象分为市、县两个管理层级。根据上述 10 种情形由市信联办初步确定建议名单,提交市信联会研究决定后,交由县(市、区、市直园区纳入县级信联会重点管理对象,管理期限六个月,期满成效明显的,报市信联会同意,退出重点管理对象;成效不明显的,则直接纳入市级信联会重点管理对象,管理期限原则为一年。对情形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镇乡(街道直接纳入市级信联会重点管理对象。

第五被纳信访问题点管理镇乡(街,由联办在全市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抄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园区目标管理、组织人事、纪委监委等部门。在管理期限内, 取消该镇乡街道)选县(市、、市直园区以上综合性荣誉资格该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则上不得提拔不得评先评优被纳入市级信联会重点管理对象期满效果仍不明显的则作延期处理并建议相关(市 市直园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第六被纳信访问题点管理镇乡(街,要管理目标、围绕管理内容,专题研究本镇乡(街道的信访工作, 分析薄弱环节,查找原因症结,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措施,每季度向相应管理层级的信联会报告信访问题重点管理工作情况。成效明显的,由该镇乡(街道)向所在地信联会申请, 经核准后报经市信联会批准,可提前退出重点管理对象。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信联会及其信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整改,安排县级领导蹲点指导,帮助尽快扭转信访工作被动局面。

第七条 市信联办定期对全市重点管理对象的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向市信联会报告重点管理对象的新增、退出、延期情况。

第八涉及本法第四条第( 10 种情形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信联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有效期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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