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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亚博888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遂委办〔2019〕59号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遂宁市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8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遂宁市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是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

  (五)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办、外事、培训、宣传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群团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二)办信科。负责办理中央、省转办和交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办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委常委、副市长的来信。负责群众日常来信办理工作。综合分析群众来信,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三)网络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科)。负责办理网上信访事项(含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和人民网领导信箱等来信、留言)。负责信访信息系统、视频接访系统和信访网站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网上信访及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安排领导接访,综合协调处理群众赴省进京上访和重要信访问题。负责中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敏感时段信访稳定工作。

  (四)督查督办科。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以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信访督查制度。负责排查梳理交办信访积案,办理“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案件。负责进京上访督查工作。负责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审核备案工作。

  第五条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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