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 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 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
5. 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 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信访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营造大抓基层大抓源头大抓化解浓厚氛围。继续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源头化解,努力将群众信访事项化解在基层。开展“百案大评查”专项行动,组织牵头对重点信访案件开展异地交叉评查。
二是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坚持运用“治重化积”专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控增、减存、防变”体制机制,解决好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信访人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避免重访倒流。进一步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推行“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三是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印发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持续完善依法处理打击违法信访行为政策措施,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探索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作,探索实行“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信访服务机制,深化落实信访“三项建议权”制度,进一步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格局。
四是做好信访稳定保障服务。严格落实信访重点人员“一人一策一专班”稳控措施和信访事项化解“五个一”包保措施,坚决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总结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稳定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确保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市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5.9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收入预算555.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
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支出预算55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14万元,占70%;项目支出166.81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5.9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5.9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42万元,占84.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7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占5.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40)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179.0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40)信访业务(04)2024年预算数为166.8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40)其他信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4.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208)信访事务(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4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08)信访事务(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4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08)信访事务(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为36.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10)信访事务(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9.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10)信访事务(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6.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221)信访事务(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31.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83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6.31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及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市(州)来我市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及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全市信访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0万元,其中:会议费1.7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信访工作联系会及信访重点工作推进会。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中、省、“治重化积”,“四下基层”,全市“百案大评查”任务全面完成产生的差旅费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31 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 4.4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7.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访安保服务项目和信访接待大厅led显示屏质保金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信访局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555.9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342.83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46.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66.8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