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 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 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
5. 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 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信访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严防“治重化积”案件倒流。持续巩固“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控增、减存”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信访人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坚决避免重访倒流。
二是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信访体制深化改革措施。完善依法打击处理违法信访行为体制机制,将依法打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三是强化信访矛盾源头预防。继续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治安、矛调、信访等基层治理力量,完善部门、乡镇联动化解机制,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源头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百案大评查”专项行动,对重点信访案件由市信访局组织牵头开展异地交叉评查。
四是继续做好信访稳定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信访事项化解稳控措施,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总结经验败教训,坚决做好信访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2万元。市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70.7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570.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74万元,占100%。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57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74万元,占71%;项目支出168万元,占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70.7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70.7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3万元,占8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万元,占6.96%;卫生健康支出16.15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32.42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信访事务(08)2023年预算数为482.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3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38.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8.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7.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32.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36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8.38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全市信访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67万元,其中:会议费1.70万元,培训费2.47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根据信访工作需要会议次数有所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6.4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培训次数有所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48.38 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 0.7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访安保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信访局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570.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354.36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48.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68.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