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信访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信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 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 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
5. 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 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信访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
二是积极推动《信访问题突出镇乡(街道)管理办法》出台实施。
三是进一步抓实信访基础业务。
四是积极推进信访案件核查评析。
五是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六是切实做好敏感节点信访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395.9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16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安保工作经费项目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395.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39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3万元,占66.36%;项目支出133.2万元,占33.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395.9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16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安保工作经费项目费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收支总预算395.9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16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安保工作经费项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44万元,占8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万元,占5.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4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25.79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信访事务(08)2021年预算数为333.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1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2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25.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5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信访工作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减少39.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车开支。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信访工作的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61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08万元,差旅费11.5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信访工作需要会议次数无增加。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9.2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培训次数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7.1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差旅,压减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3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信访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信访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